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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/澳門
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或BNO人士,因旅遊、商務、訪友或醫療停留瑞士天數不超過90天,無需辦理簽證。但若香港CI或DI以及澳門CI,則必須在出發前先辦理瑞士簽證。
瑞士駐香港總領事館
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6206-7室
工作時間: 星期一至星期五,早上09:00-12:00
電話: +852 2522 7147
傳真: +852 2845 2619
Email: www.eda.admin.ch/hongk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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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
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在出發到瑞士前,需要辦理瑞士簽證。若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已擁有多次進出之有效期限的申根簽證時,則可使用此有效之申根簽證進入/出瑞士,不需另外辦理瑞士簽證。
瑞士商務辦事處簽證組
台北市110基隆路一段333號31樓3101室
工作時間: 星期一至星期五,早上09:00-11:30
電話: +886 2 2720 1001
傳真: +886 2 2757 6984
網址: www.swiss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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